混炼时所使用的配合剂都必须达到国家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如配合剂的纯度、粒径大小、水分、灰分、杂质含量,进行抽查和检验,以便控制生产,保证质量。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配合剂,在混炼前必须进行加工。那么,在混炼前一般对配合剂可进行哪些加工?加工主要包括固体配合剂的粉碎,粉状配合剂的干燥和筛选,粘性配合剂的熔化和过滤,液体配合剂的脱水和过滤等。
1、粉碎
把块状或粗粒状配合剂,按一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切片、粉碎或磨细,以增加与生胶的接触面积,便于配合剂均匀分散。
2、干燥
把配合剂在专门的加温室或干燥器中进行加热干燥,除去或减少配合剂中的水分及低挥发性杂质。若配合剂中水分过大会使筛选困难,容易结团。在混炼时易压成大块凝聚物,不易分散,而且硫化易产生气泡。对熔点较低的配合剂如硫黄、促进剂、防老剂等,干燥温度应比其熔点温度低25~40 ℃,以防熔融结块。无机矿质填料类的干燥温度可在80℃以上。配合剂干燥程度(即含水率)应控制在1.5%以下。
3、筛选
利用各种筛网设备,对配合剂进行筛选,除去混夹在配合剂中的机械杂质,如砂粒、木屑、配合剂团块或大颗粒等。
4、熔化、过滤和蒸发(脱水)
对于易熔化的固体和粘性液体软化剂,通常进行加热熔化,然后用专门的筛网过滤除去机械杂质。液体软化剂的水分含量超过标准时,亦应采用专门的加热器进行加热蒸发脱水,然后过滤除去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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